社会法制委员会工作职责:
制定本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,提交工作总结;完成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;组织本委委员学习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,宣传和贯彻国家宪法和法律、法规,协助委员了解法制建设情况;密切联系有关部门,就社会稳定、社会保障、社会进步中的重点、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活动,提出意见和建议;听取和反映委员及各界人士对法制建设方面的意见、建议;就法制建设方面的有关问题开展座谈讨论,专题调查,对法律、法规的制定和修改提出意见,并会同有关部门,进行执纪执法民主监督,促进廉政建设;保持与上级政协对口委员会的联系,积极配合省政协对口专委会下达的调研工作,加强对外地政协对口专委会的交流;积极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。 |